(谷鹏飞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
民俗作为民众创造并享用的一种感性生命活动,具有多重的社会文化价值。然而,在现代社会中,民俗却同时存在着一些变异乃至异化现象。本文拟从美学的角度,在肯定民俗审美价值的基础上,分析民俗在现代社会中的诸种变异现象,探索民俗变异的根源及民俗文化现代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尝试用美学的方法提出解决民俗发展困境的可行途径,最后挖掘出民俗审美研究的潜在价值。
一
中国传统民俗,源于民众的生产生活,是广大民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并提炼的感性生活情态和艺术样式,是民众对自己生存物质和生命繁衍获得保障而需求信仰和想象的物质与精神结晶。民俗作为一种复杂的文化样式,承载着民众的生产和生活愿望,塑造着民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孕育着民众的品格和素质,积淀着民众的文化和创造精神,寄托着民众的精神信仰与善真追求,表现为民俗文化事象和民俗文化活动等感性形式美外观。从美学的角度体察民俗,可以发现蕴藏在传统民俗活动中刚健、清新、欢娱、福乐的审美精神。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变迁,民俗活动中出现了一些民俗变迁乃至异化现象。民俗活动中蕴藏的感性生命节律、纯朴善真的超越追求、对生的崇拜和死的敬畏以及人类面对自然时的谦逊,在社会现代化和民俗“现代性”的驱动下,有的完全异化为组织性、装饰性、程式性的各种理性算计和时尚扮饰,不仅失去了原初民俗的真正活力内核,而且其中掺杂了诸多私欲和假恶丑的内容。这种传统民俗活动形式结构“能指”与“所指”链条的在现代社会的断裂,在极大程度上归因于现代科技工具理性对伦理价值理性和审美表现理性的僭越。习惯于理性算计的现代人追求此岸生存,享受现世生活,乏有对生命的敬畏和心灵信仰的虔诚:民俗活动多为“应景”式地参与文艺表演,民俗仪式成了相关部门敛财的主要手段,民俗节日成了子女表现“孝心”的绝佳时机,民俗技艺则像工业复制般千篇一律——民俗完全蜕变成了一种庸俗的实用主义。
对于现代民俗中发生的一些变迁乃至异化现象,需审慎对待。民俗史研究表明,一方面,民俗事象、民俗仪式、民俗观念的变迁包含了民众日常生活实践和体验的变迁,包含了民俗惯制、民俗模式的迁衍与重建,包含着民俗文化和主流意识形态复杂的权利消长平衡过程。另一方面,民俗并不随着社会和文化现代性的宏大叙事而停滞其自身的历史建构,现代性的总体叙事也无法包含多元的民俗文化衍变,民俗文化并不会随着现代性的诉求而丧失其积淀的稳固结构,而总是以人们难以想象的方式重现出来,物化并积淀为民族审美心理和生命情志的形态。在一个民族的民俗中,我们能较清楚地看见这个民族文化始初的真实面貌。有些民俗延续至今,而有些民俗则已经随着文明的进步成为民族历史乃至民族精神的胎记储存于民族文化的记忆体内。所以,不能用单一僵化的民俗模式对原有民俗进行读解,否则就可能会导致对整个民族文化的误读。以陕北黄土高原民俗文化为例,在多数人眼里,只要一提陕北,自然就会想到窑洞与土炕,想到白羊肚手巾和小米饭,一提起陕北民俗特色和民众性格,则必定是原始朴拙、粗犷豪放。本来是鲜活的、多样的、复杂的民众生活和民族性格,结果被抽象化和凝固化了。在所谓的红色旅游中,让本来已经不再戴白羊肚手巾扎红腰带的陕北人重新披红挂白,以此来满足游客的猎奇心理。这种现象在本质上是对民俗文化悖论式的文化操演,它一方面表现出强势文化对于弱势文化的优越感,另一方面也展示了弱势文化对强势文化的逢迎,结果使多种民俗文化在异化中欲活不成,欲死不能,苟延残喘。
民俗史的研究同样表明,民俗在走向“现代性”的过程中始终存有悖论。即在民俗现代性的条件下,民众民俗的自我认同与民族国家主流文化之间,表现为一种地方化与整体化、边缘与主流的悖论性牵制-整合关系。一方面,民族国家将传统的民俗文化符号意识形态化,使之成为实现政治经济利益的文化手段;另一方面,民俗文化的历史惯性又在对主流文化的抵制中,通过不断地变换着自己的生存策略来寻找自己适当的生存空间。然而,尽管民俗文化与民族国家在现代性诉求之中存在悖论,但却可以达成某种默契。在当前许多地方的民俗文化活动中,民俗表演实际上已经演变为一种政府行为与地方文化之间的共谋,传统民俗文化已经被重新发明成为服务于现代化建设的有效资源。民俗现代性的这种悖论在高度现代性的背景下表现得尤为明显:现代民俗主体渴望并向往城市里宽阔平整马路、高大舒适的现代住房、快捷便利的现代交通及通讯设施、丰富奇妙的现代娱乐生活等,而视传统民俗为陈旧的习俗、繁缛的礼仪、落后的观念而有意识地予以丢弃。
民俗活动是一面镜子,可以映照出民众生产生活状况,折射出他们思想和观念的健康情况。按照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看法,处于消费社会中的民众,其阶级地位、社会身位与思想状况,皆可以通过其所持的审美观念反映出来。因此,正确地看待民俗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变异现象,认清民俗文化变异的根源,尝试从审美的角度找出解决民俗发展困境的可行途径,应该是美学工作者的一项义不容辞的义务。
二
针对大量民俗文化由于没有得到妥善有效的保护而遭到严重破坏甚至毁灭的现象,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民俗是维系一个民族生存繁衍的命脉,丝毫不能丢却。相反的意见则认为,在民族现代化和民俗现代性的过程中,一些民俗的消失理属正常。到底如何看待这一现象?我们还是抛开简单立场,坚持以史为鉴的法子,看看民俗文化自身发展演变的逻辑。民俗文化的发展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单靠意识形态对于民俗的强制性保护或民俗主体对民俗文化的自觉传承和观念维护,多半只是官员或学者们的一厢情愿,效果并不明显。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些民俗已经在自身的发展演变中脱离民众生活而渐行渐远,有什么理由让民众重新找回这样一些自己不甚熟悉的东西呢?事实上,在民俗文化变迁和交流与融合的过程中,最后的决定因素是民众集聚起来的审美趣味和价值判断,它们对单个民俗或认同、或消解。因为现代性的同质性与民俗文化的差异性同步发展。审美原则的多元化可以为现代启蒙思想的霸权压制与排斥作为非主流文化的民俗文化提供批判的潜能,使不同的文化形态在文化世界的秩序中获得各自的生存空间。而从民俗自身发展的逻辑来说,民俗作为一种惯习,主要受制于民众自己的甄别逻辑——地方性民俗事象知识以及民俗现代化和民众世界体验的经验性之间形成的较为稳固的整合结构,所以,应该根据民族国家现代性的时空分延和民俗地方性环境以及地方性活动的变迁之间不断发展的关系来把握民俗现代性以及民族-—国家提倡民俗现代性方略之优劣,而不能下单一提倡或否弃的结论。
21世纪是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多元化的世纪,然而民俗中的民间宗教与民间信仰却一直与感性审美表现纠结在一起。无论是民俗活动的形式层面传达出来的外在感性形式美感,还是积淀在民俗活动幽深处的勾连民族创生与立世、进化与发展、变更与中兴的集体审美无意识的美感内容,最后无不诉诸一种感性的审美化叙述形式。在民俗活动中,人们往往下意识地把民俗事象作为审美创造和欣赏的对象,表演主体不自觉地被民俗活动的审美氛围所笼罩,内心的律动、心仪的价值、遵从的信仰也伴随着巨大的想象,一起融入民俗活动所展现的巨大的感性形式外观和审美氛围中。例如陕北秧歌,随着表演内容的展开,人们陶醉于自己的力量和威势之中,仿佛找到了与神共欢的机缘,得到了心灵的飞升和通体的享受。因此以美为介,可以成为重新联结人类心灵的纽带。
同时,应该看到,现代民俗活动中的理性信仰内容与审美感性形式存在着一定的错位现象。审美感性形式以突出优势压制理性信仰内容的表达。从美学的视角看,这种理性信仰内容的阙失惟有通过重塑民俗的感性审美外观而获得救赎。美学参与民俗的现代重建具体表现在:一是民俗文化资源向旅游文化资源的转换,这主要表现在物质化民俗的保存与重建,惯制化民俗的审美化再现以及精神类民俗的可即兴表演;二是民俗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换,这主要指对民间艺术和民间工艺的开发。民俗文化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种价值转换最终的旨向则在于全社会和谐文明秩序的创建。
民间节日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俗文化事象本身所包含的意义价值是否具有现代潜能以及民俗文化事象传达的感性生命情态能否激发人们不同的审美机能,使不同层次的人得到不同层次生理和心理的满足。民俗活动中的想象与移情不仅使民俗的现代转型成为可能,而且为审美与民俗的同构发生提供了心理基础。中国传统民俗文化具有独特的审美范型和价值序列,在貌似离散的各种民俗事象背后,存在着一个复杂而完备的审美表现模态系统。民俗中的衣食居处、祭祀信仰、岁时节令、商贾贸易、文艺游艺、人生礼仪等,或奇绝妙丽,或天籁自然,或惊险优美,或对称和谐,或方正升腾,或吉祥如意,无一不具有典型的民俗审美形式的结构功能。民俗文化的三层结构——在民俗事象和民俗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物质外观与结构模态等物态化文化层(如饮食、服饰的独特样式,节日庆典、清明祭祖所需器具摆设等)、在民众进行民俗活动时遵从的程式和准则等惯制化文化层;在物态化和惯制化文化层中表征的民众愿望、企盼、信仰等观念文化层,都具有相对稳固的审美形式特征。审美分析方法使我们有可能梳理、描述并观照这些审美形式,洞悉民俗文化表象及其深层结构在文化变迁中的相互关系和历史走向。民俗的审美选择与建构,使民俗文化审美内涵得到丰富和扩大,民俗活动的生命基质重新焕发,民俗事象的习惯样式衍展合理;民众的审美习得通过民俗活动而真正在全民意义上实现。
在全球化的消费时代,视觉文化尤为发达。媒体、视像成为一种本体的存在方式,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积极探索民俗文化及其延续载体和媒介的创新,努力推动传统民俗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过去,人们只注意到了挖掘民俗实用伦理方面的价值,忽视了民俗载体和媒介的创新,致使许多优秀的民俗文化遗产消失。因此,以民俗载体、媒介的创新为着眼点,运用美学的理论和方法,探索传统民俗内容与形式的当代创新,应该是保存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民俗的可行途径。海德格尔早就追问:人如何才能充满劳绩却又诗意地栖居在此大地上?回首自顾,现代人日日劳碌,物质丰裕,精神却一片空白。在提倡文化多元化的今天,用审美的眼光去看待民俗,更符合人们“诗意栖居”的愿望。
三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民众能否树立起一种符合美的理想的生活观念,构建出一种积极健康、时尚审美的现代生活模式,是解决问题的一大关键。从美学的角度对民俗文化进行观照,可以使我们从中发现一些长久以来所忽视、然而却是极有价值和意义的学术课题;从美学角度对人类的民俗文化活动及其传达的民俗文化的价值进行了当代性的发掘与反思,可以找出一条适合传统民俗当代转型与发展的可行之路;从美学角度发掘民俗的潜在价值,对于今日美学与民俗学学科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乃至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从美学角度发掘民俗的潜在价值,有利于美学和民俗学本身的发展。民俗活动的超越世俗、此岸而趋信仰与彼岸,求得生活多姿和生命永恒的乐生精神,可以成为审美同质化、模式化等现代审美异化的批判基质,唤回美学中久已忘却的感性生命活动以及蕴藏在感性生命活动中的变异、新奇、抗争、痛苦等崇高美学精神。在民间广为流传并相袭成俗的多种艺术形式,包括民俗音乐、歌舞、戏曲、曲艺、杂技、绘画、剪纸、雕塑、建筑以及其他各种民间工艺美术等民俗艺术,表现形式粗犷质朴,艺术风格活泼清新,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和生活情趣。从民俗美学理论的角度,对民俗艺术的产生、发展与流变,对民俗艺术的文化精神和审美特征等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不仅有利于民俗理论体系自身的建设与发展,而且对于中国美学学科发展的本土性、当代性建设不无裨益。
从美学角度发掘民俗的潜在价值,有利于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审美的感性形式萌生于民众原初的感性生命活动。民俗作为先民感性活动之一种,承载着先民的心理企盼和生活样式,物化为民众的礼仪程式和行为惯制,始终契合于美之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蕴涵着审美的因子,表现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民俗活动作为一种民众自由自觉的创造和享用活动,对于民众的心性养成具有重要性。优秀的民俗文化融合社会理性价值观和个体感性生命形式为鲜丽审美外观,成为民众所喜闻乐见的休闲和娱乐艺术形式,使民众进驻其中获得自由而不问缘由。可以说,民俗作为一种鲜活的文化样式,其现代价值与意义皆在于通过巨大的审美想象重新唤回对传统优秀民俗文化价值的体认与信仰,重塑现代人的审美和人生理想。美学由此与民俗学联手参与现代社会国民性之重建。
从美学角度发掘民俗的潜在价值,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民俗“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钟敬文),是民间民众的文化资本,它同经济资本一样,也存在一个流通、传承、积累和提高的问题,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今日之民俗,更多地是通过展现其审美形式,通过审美形式的昭示,实现以美启真、以美导善、增强民众凝聚团结的社会功用。因此只要民众日常生活常新,就有民俗活动之感性形式常新,就有民俗审美理念之常新,就有民俗活动价值与意义之永恒。
原载于:《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人大复印资料2006年第9期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