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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运生:“人物性格”概念应该被抛弃
来源:美学研究 日期:2008年5月19日 作者:彭运生 阅读:587

一、林冲有性格吗?

《水浒传》第七回至第十回这四回书里,写林冲遭人陷害并最终杀人复仇的故事、亦即著名的“逼上梁山”故事。

日常生活中的“人物性格”这个词从来就是被不加分析地引进到文学批评领域。对于平庸作品进行人物性格分析或许是可行的,而对于那些天才洋溢的作品来说,搞“人物性格分析”只能是放空炮。天才作品中的主人公并没有什么性格,“逼上梁山”故事中的林冲也没有什么性格。

金圣叹认为林冲有性格,“忍”和“狠”便是林冲性格的两个突出方面。“狠”当然是指林冲的血腥复仇,而关于“忍”的一面,郭英德、过常宝《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见解,可以说具有代表性:“《水浒传》小说塑造人物形象的另一特点,是……写出人物性格的发展变化,善于塑造‘圆形’人物……林冲的形象就有一个逆来顺受、委曲求全到粗犷雄豪、敢作敢为的变化过程……当林冲遇到妻子被人无端调戏时,一开始举拳要打,的确不失英雄本色。但一旦认出调戏者是自己顶头上司高太尉的‘螟蛉之子’高衙内,林冲‘先自手软了’……当高衙内跑到林冲家去企图污辱他的妻子时,他忍了;在受到诬陷发配到沧州充军时,他忍了;在充军途中,薛霸、董超对他百般虐待,甚至企图在野猪林谋杀他时,他忍了;甚至在得知陆谦、富安奉高太尉父子之命到沧州追杀他时,他还是忍了……经历了家破人亡、走投无路的境遇,林冲的性格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下册)

一连串的“他忍了”,没有一个是真实的,有的即使根据作品的字面来说,也是虚构。我们仅仅来看所谓的“甚至在得知陆谦、富安奉高太尉父子之命到沧州追杀他时,他还是忍了”。《水浒传》的相关原文是:“林冲听了大惊道:‘这三十岁的正是陆虞候。那泼贱贼,敢来这里害我!休要撞着我,只教骨肉为泥!’……林冲大怒,离了李小二家,先去街上买把解腕尖刀,带在身上,前街后巷,一地里去寻……次日天明起来……带了刀,又到沧州城里城外,小街夹巷,团团寻了一日……街上寻了三五日。”

林冲身上并不存在什么“忍”,而只有一味的“狠”,而且在很早的时候就表现出了“狠”:陆谦的第一次诡计失败后,愤怒的林冲“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奔到樊楼前去寻陆虞候,也不见了,却回来他门前等了一夜,不见回家……林冲一连等了三日,并不见面”。我们不能设想这期间林冲一旦发现了陆谦将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吗?林冲难道不知道,一旦杀了人,自己的“幸福家庭生活”——如果像研究者们所相信的那样真地存在的话——将会化为乌有吗?

天才作品中的主人公并不具有所谓的性格,而首先只是表现为一种笼罩住全部作品的目的。贯穿了“逼上梁山”故事的那个目的是“复仇”,故事中的所有细节,要么直接地描写林冲的复仇行为,要么是被内在地为了复仇的最终目的而被创造出来、而存在的,就“逼上梁山”故事来说,这第二类细节主要地暗示了仇人们的该杀。

上所引林冲带了尖刀“去寻陆虞候”、而且在陆谦家门前“一连等了三日”细节,流露出了这样的意味:卖友求荣的人只要卖友一次,就已经是罪大恶极的了,如果再犯,那自然是十恶不赦的了。

林冲刚刚放走高衙内一伙人,鲁智深“提着铁禅杖,引着那二三十个破落户,大踏步抢入庙来”,并且说出豪言壮语:“你却怕他本官太尉,洒家怕他甚鸟!俺若撞见那撮鸟时,且教他吃洒家三百禅杖了去”。研究者们不仅要研究主人公的性格,而且也不放过次要人物的性格,结果,鲁智深因为自己的这番话就被认为具有疾恶如仇的性格,被认为是侠义之士。实际上,要想反驳鲁智深是侠义之士的说法是容易的:如果鲁智深真地是侠义之士,那么,他当初为什么不跟林冲一起前往林冲妻子遭人调戏的现场,而是不早不晚地等到林冲放走了高衙内一伙人的时候,才“大踏步抢入庙来”呢?鲁智深的豪言壮语岂不是有些现成话的意味吗?

实际上,鲁智深的这番言行,照样是为了林冲复仇的目的被创造出来的。鲁智深的豪言壮语有这样的弦外之音:一个人最不能容忍的乃是自己的妻子受到侵犯,因为连我们认识不到半个时辰的朋友也会感到这是最最不可忍受的耻辱啊,所以,谁要是想打我老婆的主意,他就是我不共戴天的仇家了。

林冲不让鲁智深杀死那两个公人,并不是因为林冲抱有刑满释放后与妻子团圆的“幻想”,而是因为这两个公人不是林冲的仇人。林冲的仇人既不是这两个公人,也不是高太尉,甚至也不是高衙内,而只是陆谦和富安。

首先来证明高衙内不是林冲的仇人。高衙内是怎样一个人呢?“那厮在东京倚势豪强,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京师人惧怕他权势,谁敢与他争口,叫他做花花太岁”,但就是这么一个高衙内,只是因为“不晓得她是林冲的娘子,若还晓得,也没这场事”。被林冲“冲散”之后,高衙内虽然是“心中好生着迷”,却也仅只是“怏怏不乐,回到府中纳闷”,并没有“倚势”去强占林冲的妻子——这应当说是对林冲的特殊礼遇了。林冲当初揪住高衙内后并没有下手,据林冲说是因为认出了高衙内是自己顶头上司的儿子,今从真理的角度来说,则是因为林冲“心里”清楚高衙内不是真正的仇人。林冲从来没有找高衙内复仇的愿望。

再来证明高俅也不是林冲的仇人。本着常识心理的读者和研究者都会毫不迟疑地断言:高俅是罪魁祸首,是林冲的最大仇人。实际上,陆谦和富安对“老都管”刚说过“若要衙内病好,只除教太尉得知,害了林冲性命”这几句话,“老都管”就马上回答:“这个容易,老汉今晚便禀太尉得知”,而高俅听到这一毒计后的第一反应则是:“如此因为他浑家,怎地害他(指林冲)?”总之,高俅的“良知”是在“老都管”之上啊。

林冲不让鲁智深杀死两个公人,是为了日后让陆谦和富安千里迢迢地从东京赶到沧州去谋害林冲,是为了进一步显示这两个仇人的该杀。

当一种文学理论认为文学作品中的主人公有“性格”的时候,真理便永远地向它关上了自己的大门。天才作品中主人公的特性及其种种神通是我们凭常识心理所难以窥测的。我们仿佛是天生地坚信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归根结底不过是你我一样的人类,这使得研究者们对于原本值得研究的“巧妙意味”感觉迟钝。“逼上梁山”故事中有“巧妙意味”的细节很多,本文只分析其中的两个。林冲带了尖刀在陆谦家门前“一连等了三日”细节,是此类细节的第一个。这里的“巧妙意味”表现为此细节导致的后果:“陆虞候只躲在太尉府内,亦不敢回家”——陆谦至此只能是一门心思地与林冲为敌,而这正是复仇的前提——有仇可复啊。总之,此细节为林冲创造出了陆谦这个死敌。

此类细节的第二个可以“风雪山神庙”为例。因为一场大雪,买酒回来的林冲发现自己居住的“那两间草厅,已被雪压倒了”,于是,林冲只好前往一座废弃了的“古庙”去安身过夜,也正是在古庙里,林冲“意外地”遇上了刚刚实施完毒计后找地方歇息的陆谦等人,从而有了林冲痛快淋漓的复仇行动。总之,这场大雪下得太及时了、太妙不可言了。

 

二、超越“人物性格分析”是《红楼梦》研究的突破口

百年“红学”史上,“曹学”与“《红楼梦》版本学”占据了显赫的地位,这也偶尔引起人们的不满,人们觉得《红楼梦》乃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小说,为什么就不把《红楼梦》作为最伟大的小说艺术来研究呢?

平心而论,把《红楼梦》作为小说艺术来研究,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举动,只不过这种研究不是那么引人瞩目而已。把《红楼梦》作为小说来研究,得出的研究成果却是平淡无奇,人家曹学和版本学那边则不时地有惊人的历史性的发现,层出不穷的捕风捉影,甚至活灵活现的伪造,这些都能够刺激人们的好奇心,也是“正宗红学”的安身立命之本钱。

把《红楼梦》作为小说艺术来研究,其结果还不足以表明《红楼梦》是最伟大的小说艺术。这不能怪《红楼梦》本身,而只能怪这类研究不够深入。实际上,不止是《红楼梦》,也不止是文学,全部艺术史上的杰作,又有哪一件是因为人们的研究而显示出自己伟大的艺术价值来的呢?一个正直的艺术家从骨子里厌恶各式各样的艺术批评,这并不表明艺术家的傲慢,而只是表明艺术批评还没有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没有科学的艺术理论,就没有科学的艺术批评(研究)。在文学理论成为科学之前,把《红楼梦》作为小说艺术来研究是没有意义的,除了絮叨和顾此失彼,它不能带来别的什么。

“人物性格分析”是研究者拿起来就加以使用的“艺术分析方法”。如果文学杰作中从根本上不存在“人物性格”,对于“人物性格”作出的无穷无尽的“分析”,就只能是无穷无尽的放空炮了。

历代《红楼梦》研究者不仅要搞“人物性格分析”,而且还乐于对于这些“人物性格”进行道德评判。譬如,周汝昌先生说:“(《红楼梦》)书也只写到第三十二回,便又写宝玉被父亲一顿毒打,几乎送命……贾环正和盛怒的严父撞个满怀,正要倒霉,他却立即心生毒计,马上跪下,秘告宝玉,说出了这样一段伤天害理、激怒贾政的话”,周先生的结论是:“贾环是毒极了”。(《红楼小讲》,北京出版社,2002年,第124页)

旺盛的“人物性格”意识和道德意识,使得周先生看不见“宝玉挨打”故事的神秘意味。贾环的“秘告”固然是宝玉被毒打的一个原因,但问题是:贾环为什么不早不晚,偏偏会在这个时候“和盛怒的严父撞个满怀”呢?其实,导致宝玉挨打的原因除了贾环的“秘告”之外还有不少,而且无一例外地都有“偏偏”的意味:一、忠顺亲王府的长史官“偏偏”一眼就看见了宝玉身上的“红汗巾”,从而当着贾政的面揭穿了宝玉的谎言;二、“(宝玉)正在厅上干转,怎得个人来往里头去捎信”,然而,“偏生没个人,连焙茗也不知在那里”;三、“正盼望时,只见一个老姆姆出来。宝玉如得了珍宝,便赶上来拉他”,不曾想,“老婆子偏生又聋”。

周汝昌先生无视这些“偏偏”的神秘意味,而只是放任自己的正义感这匹野马。如果周先生所言“贾环是毒极了”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也就有理由作出判断:焙茗是玩忽职守的仆从——当然,似乎不会有人敢于说出如此杀风景的话。面对这一系列的“偏偏”,周汝昌先生不应该单单抓住贾环“秘告”,并且说什么“贾环是毒极了”,而是应该长叹一声说:贾宝玉今天是怎么啦!为什么今天就发生这么多的“偏偏”呢?

如果周先生真地去追问何以会发生这么多的“偏偏”,他距离文学的真理便只有一步之遥了。一件作品中只需出现一个这样的“偏偏”,它便算是天才之作了,短短的“宝玉挨打”故事中居然有这么多的“偏偏”,却又仅只能激起研究者的一腔义愤,这大概算是对于天才作品的一种浪费吧。

就算贾环有“人物性格”,但在研究“宝玉挨打”故事时去分析贾环的“人物性格”,那也是严重跑题了。

第四十一回写了妙玉的妙语:

 

宝玉和妙玉陪笑道:“那茶杯虽然脏了,白撂了岂不可惜?依我说,不如就给那贫婆子(指刚才使用过此茶杯的刘姥姥)罢,他卖了也可以度日。你道可使得?”妙玉听了,想了一想,点头说道:“这也罢了。幸而那杯子是我没吃过的,若我使过,我就砸碎了也不能给他……。”

 

 

学者们认为妙玉有“洁癖”的性格,妙玉这番话也容易被认为是洁癖的体现。但洁癖患者担心的,是万物在自己身上留下痕迹;而故事中的妙玉担心的,是自己在万物上面留下痕迹。这样的妙玉自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洁癖的性格”。根据这段文字断定妙玉有“洁癖”,不仅错误,而且无趣。实际上,这里的妙玉是“出世倾向”的象征,其中有这样的隐秘声音:这个世界上的确有美好的东西,但我们最好还是远离它,否则我们就会接触这些美好的东西,这些美好的东西又会受到我们所厌恶的人的碰触,这就会激起我们毁灭性的怒火啊。

文学杰作可能包含了“人物性格”,但文学杰作的价值与“人物性格”描写从根本上无关。文学批评如果专注于“人物性格”,就会“丢了西瓜拣芝麻”。这个“被丢了的西瓜”就是文学杰作中的“言外之音”。第四十四回写王熙凤泼醋:

 

正闹的不可开交,只见尤氏等一群人来了,说:“这是怎么说,才好好的,就闹起来。”贾琏见了人,越发“倚酒三分醉”,逞起威风来,故意(意为假装)要杀凤姐儿。凤姐儿见人来了,便不似先前那般泼了,丢下众人,便哭着往贾母那边跑。

 

这里,贾琏“见人来了”,就有了一番举动;王熙凤“见人来了”,也有了一番举动。二人的举动容易被认为是“性格化”的,这些“性格化”的举动也容易被认为是《红楼梦》艺术价值之所在。

但《红楼梦》这段文字中最值得注意的却是“一群人来了”。这段文字发出的言外之音,实际上是在隐秘论证“群人”的价值:正是因为“一群人来了”,贾琏才“逞起威风来”,既不至于真地走向暴力,又能够为自己挣够面子,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正是因为“一群人来了”,才使得凤姐儿中止了自己的暴力行为(“泼”)。

《红楼梦》这段文字在精神气质上和艺术价值上相当于一句谚语:人多不怕鬼。

说文学杰作的艺术价值无关于“人物性格”,还包含了这么一层意思:在我们承认其为文学杰作的一些文学作品中,其中的主人公并没有表现出任何鲜明的性格特点。像《红楼梦》中的“宝玉挨打”故事,在全部《红楼梦》书中都不可多得,但作为这段文字之主人公的贾宝玉,面对父亲贾政的愤怒时,既没有讨饶,也没有抗争,简直就是无所作为,自然谈不上体现了什么性格来。

有人可能会说,“宝玉挨打”故事中的主人公贾宝玉固然没有体现出性格,但其他人物的性格都是栩栩如生的啊。“人物性格”真地是长在我们身上的一快赘肉,想割除掉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我们就来看《红楼梦》第四十一回中一段所有人物都没有体现出性格的玄妙文字:

 

忽见奶子抱了大姐儿来,大家哄他顽了一会。那大姐儿因抱着一个大柚子玩的,忽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便也要佛手。丫鬟哄他取去,大姐儿等不得,便哭了。众人忙把柚子与了板儿,把板儿的佛手哄过来与他才罢。那板儿因玩了半日佛手,此刻又两手抓着些果子吃,又忽见这柚子又香又圆,更觉好顽,且当球踢着玩去,也就不要佛手了。

 

这段文字中出现了“大姐儿”、“板儿”、“奶子”和“众人”,他们中的谁也没有什么表现出性格化的言与行,但这段文字照样有自己的言外之音:“交换”是有价值的,正是由于交换,每个人都能不费力地用自己不再感兴趣(或不太感兴趣)的东西去换来自己现在想得到(或更想得到)的东西,总之是能带来皆大欢喜的结局。

“《红楼梦》某某人物性格分析”,这样的文章不知凡几,而《红楼梦》本有的艺术光芒,却因此而日甚一日地被遮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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