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教育方针,现在的正式的提法是“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没有把美育明确的列进去。我觉得不把美育明确的列进去,教育方针是不完整的。 我建议把美育正式的、明确的列入我国的教育方针。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理由。   一、德育不能包括美育   过去没有把美育明确列入教育方针,一个重要的认识上的原因,是把美育看作是德育的一部分,或把美育 看作是实施德育的手段(工具)。按照这种看法,美育在教育体系中是依附于德育的,本身并无独立的价值。   对美育的这种看法是不妥当的。美育和德育当然是有密切联系的,它们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互相渗透, 但是并不能互相代替。无论就性质来说或是就社会功用来说,美育和德育都是有区别的:   1.就性质来说,德育和美育都作用于人的精神,都引导青少年去追求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但二者有区别: 德育是规范性教育(行为规范),在规范性教育中使人获得自觉的道德意识,美育是熏陶、感发(中国古人所 说的“兴”、“兴发”、“感兴”),在熏陶、感发中对人的精神起激励、净化、升华的作用。德育主要是作 用于人的意识的、理性的层面(思想的层面,理智的层面),作用于中国人所说的“良知”(人作为社会存在 而具有的理性、道德),而美育主要作用于人的感性的、情感的层面,包括无意识的层面,就是我们常说的“ 潜移默化”,它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性格、胸襟,等等。对于人的精神的这种更深的层面,德育的作 用是有限的。   2.就社会功用来说,德育主要着眼于调整和规范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它要建立和维护一套社会伦理、社 会秩序、社会规范,避免在社会中出现人与人关系的失序、失范、失礼。美育主要着眼于保持人(个体)本身 的精神的平衡、和谐与健康。美育使人的情感具有文明的内容,使人的理性与人的感性生命沟通,从而使人的 感性和理性协调发展,塑造一种健全的人格。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显得重要。在现代社会中,物质的、 技术的、功利的追求占据了统治的地位,竞争日趋激烈,精神压力不断增大,这很容易使人的内心生活失去平 衡,产生各种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要缓解这种状况,除了道德教育之外,更多地要靠美育。美育也涉及人与 人的关系,但美育是通过维护每个人的精神的和谐,来维护人际关系的和谐。这就是荀子说过的,“乐”的作 用是使人的血气平和,从而达到家庭、社会的和谐与安定。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也越来越重要。现代社会中对 于社会安定的影响,除了政治方面、经济方面的因素之外,社会心理、社会情绪方面的因素越来越显得突出。 所以在现代社会中美育对于维护社会安定有重要的作用。   德育和美育的区分和联系,中国古代思想家是讲得很清楚的。德育是“礼”的教育,它的内容是“序”, 也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社会规范;美育是“乐”的教育,它的内容是“和”,也就是调和性情,使人的精神保 持和谐悦乐的状态,生动活泼,充满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以及人与整个大自然的和谐( “大乐与天地同和”)。德育和美育互相补充,互相配合,也就是“礼乐相济”。但是不能互相代替,不能只 有“礼”而没有“乐”,也不能只有“乐”而没有“礼”。   二、加强美育是培育创新人才的需要   江泽民同志最近一再强调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强调要培养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人才是素质教育的重要 目标。   就实现这个目标来说,美育有着自己独特的、智育所不可代替的功能:   1.美育可以激发和强化人的创造冲动,培养和发展人的审美直觉和想象力。爱因斯坦等许多大科学家都谈 到,科学研究中的许多新发现不是靠逻辑推论,而是靠一种直觉和想象力。这种直觉和想象力的培养,不能靠 智育,而要靠美育。因为智育一般都是在理智的、逻辑的框架内进行的(和大脑左半球的功能相联系),而美 育则培养想象力和直观洞察力(和大脑右半球的功能相联系)。   2.由于自然界本身一方面是有规律、有秩序的,另一方面又具有简洁、对称、和谐等形式美的特征,所以 在科学发明活动中,科学家常常因为追求美的形式而走向真理。科学史表明,在科学研究中美感对于发现新的 规律、创建新的理论有着重要的作用。这种美感要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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