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艺术学在教育体制下的独立,不等于在知识、学理层面的独立;艺术学的根本问题在于,未能在学理上真正划清与美学的界限。艺术学的现状与困境是:可疑的“中国艺术学”蓝图,无根的艺术学学科体系建构,片面的经验性研究方法。艺术学亟需改造。改造的途径是为其提供新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把“艺术科学”提升为“艺术哲学”,使艺术学恢复为综合性的学科和统一性的知识。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艺术理论,为艺术学提供了这样的基础。 关键词:艺术学;美学;哲学;现象学;海德格尔;盖格尔     一、问题的提出   自拙文《艺术学的学科性质与发展前景》在2007年第2期《中山大学学报》发表以来,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迄今为止,惟有一篇名为《“艺术学科消亡论”质疑》的公开回应文章。该文发表于《艺术百家》2008年第3期,作者为东南大学的徐习文先生。遗憾的是,这篇文章未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对话,除了无端给我扣上所谓“艺术学科消亡论”的帽子,做堂吉诃德大战风车状之外,就是未加辨析地大量罗列史料,既达不到学理层次的探索,也没能提出任何有意义的新观点,最后以高呼“艺术学研究范式的转型”的空洞口号告终,其实并无多少学术价值可言。并且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徐先生居然认为拙文要求取消目前已经存在的艺术学,以免“教育资源的莫大浪费”。 的确,就艺术学本身的学科性质与欧洲艺术学的发展历程看,我以为本无必要在美学之外专门成立一门与之并列的艺术学[①]。但毋庸置疑,艺术学已经在中国的教育体制下存在了,不但已存在,而且在建设、要发展,我丝毫不想否认这一点,更不想建议在高校“取消艺术学”。事实上,试图以政府行政手段强行取消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艺术学学科,那才是真正的“教育资源的莫大浪费”。然而同样毋庸置疑的是,一种缺乏理论根基或理论根基不牢固的学科建设,并无固定的目的和明确的方向,其效果好比沙上建塔。当我对艺术学的理论前提进行釜底抽薪式的质疑、追溯“艺术学如何产生”、追问“艺术学何以可能”之时,其实是希望通过确定艺术学的学科性质(“艺术学本是美学的一个部门”)以期为艺术学探索一个较为合理的发展方向(“重新成为美学的一个部门”或重新建立与美学的联系)。总之,拙文的主要意图是指出当前中国教育体制中的艺术学缺乏独立于美学的理论根基。 质疑拙文观点的学者振振有辞地强调,艺术学早已自美学中独立出来,并且在中国已经存在了许久,这是事实,因而说我的言论明显是“置事实于不顾”,是不能成立的。这种反驳的性质,却是“置学理于不顾”,妄图以事实替代论证、以经验替代逻辑,好比犬儒主义者狄欧根尼用走来走去反驳“运动不存在”的芝诺悖论,英国批评家约翰逊用踢飞一块石头的方式反驳“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贝克莱哲学观点,自以为得计,其实反而暴露了理论上和逻辑上的无能。然而就连狄欧根尼都清楚:“教师既然用理由来辩争,他也只有用理由去反驳才有效。”[1](P283)不错,艺术学确实已经独立了,但那只是在教育体制及其学科设置中的独立,这种体制上的“独立”,在知识上、理论上能站得稳脚跟吗?在理论上,艺术学当真可以独立于美学吗?如果能,依据何在?不去从学理上探索、论证艺术学如何可能独立于美学,尝试为艺术学提供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却以艺术学“已经存在”的事实而自得,以“事实胜于雄辩”而自欺,回避“艺术学何以可能”的问题,反映了中国艺术学界在理论探索方面缺乏信心。其实,事实未必胜于雄辩。要说“事实”,那么早在1945年,法国美学界就把二战前成立的“艺术和艺术科学研究会”更名为“法国美学学会”,因为西方国家已经意识到:“‘艺术科学’现在已包含在‘美学’这个词之中了。”[2](P218)如此,我们究竟该选择哪一种事实?我们该何去何从?能够为选择提供标准的,显然只有理论。 然而,当前中国既有的艺术学,其根本问题就在于,尚无一种真正能够为自身奠定基础的理论,因而无力回应“‘艺术科学’现在已包含在‘美学&r

下一页 返回首页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