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那是1750年以后的事。但是,对于人类审美问题的研究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开始了,特别是关于美的本质问题的探索,从古代到近现代,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种探索随着历史的进步而发展,其认识不断的深入完善,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有力地推动着人类审美和创美活动的开展。纵观西方美学史,这种探索大致可以分为古代、近代、现代三个阶段:
一、 古典审美观:神性至上
西方审美文化最早萌芽于地中海沿岸的民族。考古学家在叙利亚的拉姆遗址发现有23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的卵石小雕象; 在法国的拉科斯洞穴发现了3万年至1万5千年前的洞穴壁画,健壮的公牛及野猪的形象令人赞叹;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原始社会,古埃及和波斯王朝的金字塔、神庙,更是世界创美史上的杰作。人们从这些远古的遗迹中可以见出当时人们追求永恒、神圣、宏伟、荣耀、欢乐的愿望。西方文化有文字记载的最早代表是古希腊时期的奴隶主文化。它起源于希腊民族的原始社会,在人民口头广泛流传,丰富而完整的神话故事是它最初的表现形式。到了公元前六世纪,不仅被收集在“荷马史诗”中,而且出现在各种悲剧和喜剧的剧本中。看戏是当时雅典公民的一种宗教和政治任务,在受教育的同时能获得娱乐快感,因此,盛行一时。随着戏剧的发展,其它艺术形式如绘画、建筑、雕刻也兴盛起来。文艺的繁荣昌盛,要求相应的理论作指导,有关审美的观点也就应运而生了。从古希腊经罗马时代到文艺复兴的启蒙运动,是古典审美观占统治地位的年代。这个时期,研究美的本质的大多是一些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还有一些自然科学家和艺术家,如毕达哥拉斯和达芬奇。起初都是一些零散的观点、对话,到后来就愈来愈理论化了。一般都是在讨论哲学和文艺学的时候顺便谈到了美的问题,本质上还是属于哲学和文艺学的范畴。而且,在这段时间里,西方的主流哲学中最高的主宰是神,从自然神到全能的上帝,从神话到宗教,即使是科学家毕达哥拉斯,也是信奉自然神的。因此,关于美的本质的观点,也就必然打上“神的烙印”,所以叫“神性至上”审美观。什么是美的本质问题呢?柏拉图讲得很好,美就是“一切事物有了它就成其为美的那个品质。”这个品质究竟是什么呢?几千年来,各有各的说法,古典美学期,最有代表性的说法有以下几种:1、美在形式说美在物体形式是古希腊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最早出现的观点,起初是由一些自然科学家提出来的。例如毕达哥拉斯学派就认为,万物的本原是数,整个天体就是和谐的一种数。古希腊人说美,主要是指可见的物体与造型艺术。例如在研究人体时就提出:“身体的美确实在于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对称。”“一切部分之间都要见出适当的比例”。1而在研究其它艺术形式如音乐时多用“和谐”,他们认为“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的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2毕达哥拉斯曾用琴弦做试验,凡是具有(1:1.618)这样的两根弦就能发出和谐悦耳的声音。后来,他们把这个比例广泛的应用在建筑、雕刻的设计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就是著名的“黄金分割律”。美在物体形式不等于美就是形式,古希腊的哲学家还是明白这一点的。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就指出:“身体的美若不与聪明才智结合起来,是某种动物性的东西。” “一篇美好的言辞并不能抹杀一件坏的行为”,3这显然是说形式的美还得由内容来决定。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一切都是斗争所产生的。”4显然,他认为,对立斗争才是美产生的原因。其后哲学家和艺术家论客体的美,大致有三种结论:一是倾向于美是纯形式,二是倾向于美由内容来决定,三是倾向于折中或辨证统一。既考虑内容又兼顾形式,致力于巧妙的结合。罗马时代的西塞罗,中世纪的圣·奥古斯丁和圣·托玛斯·阿奎那,文艺复兴时代的达·芬奇,启蒙运动时代的文克尔曼和莱辛,都与美在物体形式论者持相似的观点。即使到近代或现代,“美在形式”的观点也还很流行。与其观点相反的是罗马时代的普洛丁,他质问道:“如果把美的根源归结为强烈到比例对称这些形式因素,那么,在美的事业、法律、知识或学术里能见出什么比例对称呢?”5狄德罗也说:“将凡是美都归于统一,或说归于一个整体的各部分间之正确比例……,如此以至无穷。我想这与其说是构成美的本质,不如说是完整的本质。”6亚里士多德基本上属于第三种倾向,他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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